广昌生态环境局开展《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》宣贯活动
为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,提高自动监测数据质量,推动《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有效实施,近期,广昌生态环境局开展了一系列宣贯活动。
每周一学,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。执法大队利用“每周一学”活动,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《条例》。学习会上,对《条例》的立法背景,制度框架进行了系统解读,全文学习了《条例》款项内容,为7月1日《条例》正式实施后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和执法工作奠定了理论基础。
组织培训,提升运维人员业务水平。6月12日,组织全县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,会议对《条例》进行了宣传,通报了自动监控平台督办单反馈情况和自动监控运维考核情况。会议要求运维单位落实自动监控运维责任,贯彻落实《条例》要求,保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。
送法入企,提升企业人员业务水平。执法人员深入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现场发放《条例》并进行普法宣传,树牢企业法律意识。《条例》宣传后,执法人员现场了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运行情况,并指导企业做好国发平台规范标记、省平台督办处理工作。
下一步,广昌生态环境局将以《条例》为抓手,依托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平台,加强环境监管,切实把学习宣传成果转化为守护生态环境的实际行动。